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交通部九十二年補貼台中市行駛偏遠地區之服務路線較去年大量減低,市內公車業者又認為新定分段收費票價未能合理反映成本,提出甚多意見,交通局為求解決問題,已簽請由市府辦理追加預算,以補足交通部所減少之補貼差額。
台中市共有十七條服務路線,均係市內公車業者無意行駛,而市府基於便民服務之立場,對其虧損予以補貼,根據業者需求,每年補貼數額計為二千萬元,市府自行編列一千萬元,另一千萬元申請交通部補助,但今年交通部補助款大量縮減,數額僅為五百零二萬元,僅為過去補助款之一半。
台中市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根據業者反映向市府提出甚多意見,該公會指出新票價所引具資料每車公里成本,市府未採用審議委員會提出之四七.O九一元之合理成本,而決定為三九.七九四元,平均每車公里全票乘客人數則仍沿用民國八十四年之二二.五人,而未採用該公會目前計算之一九.一四人,因此票價雖經調整,但並未反映合理成本,同時市府並要求對學生及一般乘客優惠發行每段十元之票券,更加重業者虧損,乃要求市府對新票價實施後進行檢討,如業者虧損屬實,應以合理成本近三年平均載客人數重新調整票價,至於優待部分由業者自行決定。
交通部以新票價業已決定,不宜再作變動,而對於服務路線兩千萬元補貼,係根據業者需求,交通部減少之四百九十八萬元補助,將簽請由市府辦理追加預算。(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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