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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年度中市公寓大廈業務研習即將開始 歡迎公寓大廈主委踴躍報名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為加強輔導各區公所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之業務承辦人員、相關從業人員及公寓大廈住戶,深入瞭解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相關法令及作業程序,自九月一日起分三場次舉辦「九十二年度台中市公寓大廈業務研習會」,歡迎各公寓大廈主任委員及各樓管公司從業人員踴躍參加。或電洽工務局住宅行政課22289111轉1851。


  講習會特別邀請東海大學法律系溫教授講授公寓大廈的法律問題,溫教授對於區分所有權及公寓大廈管理有相當深入之研究,講授內容深入淺出、生動活潑,相信對於聽講者將會有相當助益,並由工務局及區公所承辦人員與管委會主任委員面對面進行綜合討論,以加強公寓大廈管理輔導工作。


  工務局表示,目前台中市公寓大廈向區公所報備成立之管理委員會共有2034家;其中中區有23家,東區有64家,南區有213家,西區有280家,北區有266家,南屯區有342家,西屯區有434家,北屯區有412家。希望各管理委員會委員能踴躍參與,並藉由此研習會能更深入瞭解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相關法令及作業程序等資訊,期能將公寓大廈管理工作做到最好。


  研習會分三場次舉辦,第一場次時間為九二年九月一日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十分,地點在台中市西區區公所(西區金山路十一號),參加對象為臺中市東區、西區、中區、南區轄內各公寓大廈管委會主任委員、各樓管公司從業人員。


  第二場次時間為九二年九月三日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十分,地點在台中市南屯區區公所(南屯區南屯路二段407號),參加對象為臺中市南屯區、西屯區轄內各公寓大廈管委會主任委員、各樓管公司從業人員。


  第三場次時間為九二年九月五日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十分,地點在台中市北區區公所(北區永興街301號),參加對象為臺中市北區、北屯區轄內各公寓大廈管委會主任委員、各樓管公司從業人員。(08/21*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3-08-21
  • 點閱次數: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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