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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子溪治理工程經中央研商 決採生態工法進行規劃整治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對於台中市筏子溪治理工程實施計畫,經過研商後獲致多項結論,原則上決定未來治理方式除優先辦理與高鐵相鄰之急要地段,將另行定期實地勘查外,其餘部分宜儘量配合自然之生態工法進行規劃整治。


    經建會係邀請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多人、行政院秘書處、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計處、交通、內政、經濟等部及經濟部水利署、台中縣市政府等單位研商,除獲致如前結論外,其餘內容如下:


    ─未來為營造高速公路、高鐵與筏子溪間綠帶,將儘量實施平地造林,並宣傳及輔導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平地造林與獎勵補償等相關事宜。


  ─高鐵落墩於筏子溪部分,橋墩安全保護應由高鐵自行負責,相關配合及分工應詳細訂定。


  ─計畫中所列堤防斷面工法,不合生態工法要求,且減少通水斷面,應研提改變規劃型式,以供檢討決定。


  ─本案包含之區域排水部分,應將治理工程分為都市計畫區內、外兩部,區內配合下水道系統,區外部分儘量維持自然草渠,必要處則輔以疏浚及相關水利設施。


  ─請台中縣市政府在本案施設前,協調相關私有地無償提供使用之可行性。


  本案係由於高鐵斜向穿越筏子溪,而且河川寬僅數十公尺,跨河橋樑甚多,橋墩沿河成群排列,阻礙水流,破壞河川平衡及生態,因此宜就防洪、景觀及自然生態等多方面考量,經建會乃廣邀以上有關單位開會研商。(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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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3-08-26
  • 點閱次數: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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