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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通過「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在一日召開的九月份市務會議中通過交通局研提之「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即將發布實施,會中並對設置機車停車場以及老舊車輛長時間佔用停車格位及道路影響正常停車使用,將另案研討,提出可行方案。


    獎助民間利用空地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主要目的在增加路外停車格位,解決都市停車問題,同時並期望由於路外停車格位之增加,可降低停車費用低於路邊停車之收費。


    獎助項目:1.市府得於以上停車場路基完成後舖設柏油面層,並標繪停車場格位及出入動線,2.市府得於以上停車場外圍動線之鄰近路口設置停車場指示標誌,3.前項獎助每一停車場以一次為限,每次獎助所支用經費不得超過五十萬元。


    經市府獎助之民間臨時路外停車場三年內不得作為其他使用(停車場免費供公眾使用者,其期間得縮短為兩年)。


   與會者認為由於時代之進步,某些專供年輕人消費之場所逐漸出現,且有增加趨勢,宜將機車停車場之獎助,一併納人考量,另外有若干業已老舊,但掛有牌照之車輛,長時期佔用停車格位或道路,影響交通秩序,似亦應規定期間,逾期視同廢棄車輛予以處理。


    胡市長及交通局長林良泰認為,此類車輛視同廢棄車輛處理,依照法令規定有其實際上之困難,將與機車停車場之獎助,一併另案討論。(9/1*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3-09-01
  • 點閱次數: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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