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市府經濟局澄清 如期取締違規攤販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針對媒體九月十七日報載台中市違規攤販暫緩開鍘一事,台中市政府經濟局十七日鄭重澄清聲明如下:違規攤販自十月一日起展開取締計畫,並無研擬暫緩開罰,籲請攤販業者不要再觀望,仍應速依本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之規定,於九月三十日以前申請攤販證,否則將依攤販自治條例聯合取締處罰基準,依不同違規次數分處新台幣五千元至三萬元之罰款,罰款不可謂不輕,請攤販業者慎思。(9/17*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3-09-17
  • 點閱次數: 80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