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針對媒體九月十七日報載台中市違規攤販暫緩開鍘一事,台中市政府經濟局十七日鄭重澄清聲明如下:違規攤販自十月一日起展開取締計畫,並無研擬暫緩開罰,籲請攤販業者不要再觀望,仍應速依本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之規定,於九月三十日以前申請攤販證,否則將依攤販自治條例聯合取締處罰基準,依不同違規次數分處新台幣五千元至三萬元之罰款,罰款不可謂不輕,請攤販業者慎思。(9/17*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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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內容: 針對媒體九月十七日報載台中市違規攤販暫緩開鍘一事,台中市政府經濟局十七日鄭重澄清聲明如下:違規攤販自十月一日起展開取締計畫,並無研擬暫緩開罰,籲請攤販業者不要再觀望,仍應速依本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之規定,於九月三十日以前申請攤販證,否則將依攤販自治條例聯合取締處罰基準,依不同違規次數分處新台幣五千元至三萬元之罰款,罰款不可謂不輕,請攤販業者慎思。(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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