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行政院勞委會特補助經費委託各縣市政府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凡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自即日起即可向市府勞工局或就近至各區公所索取申請書表,於十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期間,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教育學苑辦理。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現在中高齡失業問題嚴重,且其子女大多尚在求學階段,所面臨的經濟壓力極大,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特訂定九十二年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計畫,讓有需要的失業勞工可以提出申請,以減低目前的經濟壓力。
該項補助為九十二年度第一學期,補助金額分別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五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五千元、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一萬元。
市府勞工局為便利民眾索取申請書表,除可至市府第二辦公大樓(自由路二段53號)聯合服務中心勞工組索取外,亦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服務台索取申請表件,或經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直接下載。(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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