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九十三年度污水下水道工程,中央僅補助五千萬元辦理用戶接管,市府並應配合五百萬元,主辦單位建設局表示,以上中央補助辦理以及本 (九十二)年度於十月下旬開標之用戶接管工程,均將加強執行,迅速完成,繼續爭取中央補助。
據了解,九十二年度至九十六年度完成之污水下水道工程,合計共需經費計廿六億七千萬元,九十二年中央補助六億四千萬元,其二分之一由營建署執行辦理主次幹管敷設,另二分之一由市府執行辦理用戶接管,而九十三年度中央僅補助一億元,仍如九十二年度二分之一辦理主次幹管,另二分之一辦理用戶接管,由於補助款數額較低,修訂之七年計畫能否於九十六年完成,有人表示憂慮。
建設局表示,中央補助款一方面視各縣市需求決定,九十三年若干縣市將新設污水處理廠,所以分配較多,台中市污水處理廠業已設置,因此補助款較少;另外在補助款分配上視執行率決定,九十二年用戶接管工程由於是否應辦理一次發包,直到最近始作成決定,分為八處工區公開上網,預定本月下旬開標,執行率方面受到相當影響,不過九十二及九十三年度用戶接管工程如能迅速完成,仍可繼續爭取補助。
建設局並表示,中央補助款運用極為靈活,一方面視實際需求,另一方面如某一縣市執行未如理想,自可將經費移作補助執行率較高之縣市使用,因此七年計畫之執行,事實上不必過於擔憂。
據建設局下水道課表示,九十二及九十三年度中央補助款及地方配合款,將可完成約一萬五千戶之用戶接管工程。(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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