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十月卅一日止,勞工局呼籲符合資格尚未提出申請者,儘速至勞工局或就近至各區公所索取申請書表,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教育學苑辦理。
勞工局賴淑惠局長表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是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原申請期限至十月十五日止,但民眾洽詢及索取申請書表情況未如預期,行政院勞委會特別延長申請期限至十月卅一日止,請符合資格尚未提出申請者,儘速至勞工局或就近至各區公所索取書表辦理。
申請條件為,凡是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即可提出申請,該項補助為九十二年度第一學期,補助金額分別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五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五千元、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一萬元。
市府勞工局為便利民眾索取申請書表,除可至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自由路二段53號)聯合服務中心勞工組索取外,另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服務台索取申請表件,或經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直接下載。(10/19*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