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客運公司廿七日表示,有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股東願意繼續經營,只是為解決勞資糾紛,再需要一段時間,目前考慮依法申請暫時停止營業,台中市政府對此則表示樂觀其成。
由於台中市政府已限定台中客運公司自十月廿七日起三天內,就是否繼續經營市區客運明確表達態度。而台中客運公司王副董事長廿七日則前往市府交通旅遊局表示,公司有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股東願意繼續經營,不過仍需要一點時間解決勞資糾紛。在交通旅遊局的建議之下,台中客運公司已考慮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定期(預計一個星期)停止一部或全部營業,並在上述暫時停止營業期間,儘速解決勞資糾紛。
交通旅遊局對此表示樂觀其成,另將依法在中客停止營業期間,提供替代的公車,繼續維持客運業務,不使中斷,以維護市民行的權益。(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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