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財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財政局受託辦理九十二至九十四年印花稅票,手續費較過去降低。
財政局長林顯傾在廿七日市府召開的第五十三次主管會報中表示,關於印花稅之代銷,依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評選,限制性招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代辦手續費為2.8%,過去由合作金庫代銷,手續費為3%,印花稅票係委由位於大里之財政部印刷廠印製,印花稅票業務係由北、高兩直轄市政府財政局及台中市政府財政局輪流主辦。(1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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