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市府通過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 道路於開闢時先行命名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於三日召開的十一月份市務會議中,討論通過「台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並將於都市計畫道路決定開闢時,先行命名,道路門牌如有變更時,立即通知中華電信。


  財政局建議:道路決定開闢時,即可由戶政單位整體規劃,會同區公所、地方民意代表及里長擬訂,報市府核定,以免同一道路因分年開闢而有路名重複等情形發生。


  消防局建議:道路門牌如有變更,請立即通知中華電信,在電腦上予以改正,以免災變發生時,因電腦未能改正,而延誤防救等情形發生。


  本條例共十五條文,其餘多為文字之修正,本案即將送請議會審議。(11/3*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3-11-03
  • 點閱次數: 75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