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推動「九十三年度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建設局指示所屬,依照規定進度按時填報,其中以中科聯外道路與特三號道路開闢,以及新市政中心興建為主部分,仍向中央積極爭取經費。
新市政中心部分:市府頃向中央爭取十億元補助,此係依照行政院有關補助辦公廳舍之最高限額,但能否定案,尚待中央核定。中央以為台中市第七期市地重劃尚有多筆抵費地仍未標售,地方財力較為充裕,但實際上七期市地重劃基金,目前僅餘約三至四億元,而一般投資人對於七期市地重劃區抵費地仍持觀望態度,認為應俟古根漢美術館、國家劇院等重大建設完全定案後,始大量投資。九十三年度市府已編列三千五百萬元經費,希望中央補助之十億元,能早日核定。
特三號道路開闢共需經費約廿八億元,中央與地方採73%及27%比率負擔,中央已決定補助四億元,並指定為工程費,而台中市政府由於財源困難,僅能在九十三年度編列一億四千八百萬元,希望以上合計共五億四千八百萬元能綜合運用,先行開闢一.九公里之長度,內政部營建署已表示同意,但行政院經建會意見如何,尚待分曉。
中科聯外道路開闢以東向道路(由縣市界向東至八十公尺外環道路)為主,共需經費約十六億元,亦在積極爭取補助之中,東向道路由台中縣市界向東,穿越中山高速公路至八十公尺外環道路,穿越高速公路後,原規劃路線係經永安國小北端至八十公尺外環道路,但最近有人認為穿越高速公路後,以經由永安國小南端至八十公尺外環道路較為理想,目前尚在研商之中。(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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