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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溪整治 移交省水利處接管

台中市筏子溪東海橋上游以及大坑溪逢甲橋以北,屬於主要河川支流而未納入整治部分,市府目前正整理有關資料,移交省水利處接管。   筏子溪屬於主要河川,但省水利處對於東海橋上游則規劃為區域排水,由市府自行維護管理,不過水利處此項規劃並未獲得經濟部前水利司(現為水資局)之同意,都市計畫仍為主河川並非區域排水。台中市政府由於財源、人手及技術上之困難,一再要求省方一併納入主要河川整治範圍。   另外,旱溪為大里溪支流已列入主要河川之大里溪整治計畫辦理,但同為大里溪支流之大坑溪,省水利處僅將逢甲橋下游列入整治計畫範圍而上游並未列入 ,另一支流子溪則亦納入整治計畫。因此,市府認為河川整治有其整體性,不宜就其中某一河段另作處理,亦要求納入大里溪整治計畫一併辦理。   目前由於水利處所屬各水利工程處已改為河川局,同時「精省」在即,要求各縣市政府彙整資料,對以上情形於九月份起至十一月份止,移交省水利處處理 。關於筏子溪東海橋上游之納入筏子溪主要河川整治,省水利處並無意見,對於大坑溪逢甲橋上游之納入大里溪整治尚在考量之中。   關於筏子溪東海橋上游,規劃為區域排水,當時考量因素為:如為河川河道欲取得整治工程用地,必須辦理一般徵收,規劃為區域排水,則可視為溝渠辦理市地重劃或區段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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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08-07
  • 點閱次數: 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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