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關於台中市特三號道路的開闢,市府決定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嶺東路至台中縣市界,第二階段由嶺東路至八十公尺外環道路,第三階段由八十公尺外環道路至五權西路。
第一階段有關道路工程用地之取得費用,合計約六億元,而市府已於九十三年度預算內編列八千五百萬元,將在九十四年度再編列五億一千五百萬元,並請同意先行墊付動支,中央並將在九十四年度內,依照分擔比率予以歸墊,至於工程費部分,中央已補助四億元,以上將由建設局簽請市府於市務會議通過後送請議會審議。
特三號道路由嶺東路至台中縣市界段,寬度為四十公尺,計長三千七百四十公尺,土地補償費計約六億元,工程費計約五億四千八百萬元,合計為十一億四千八百萬元,經費負擔方面為其中七三%由中央補助,二七%由地方自行負擔。(12/9*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