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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建設、環保研商 道路清潔維護方案

台中市政府廿七日召開之主管會報中,建設局提出「道路中央分向島、快慢車分隔島及河川綠地、園道髒亂清除與景觀維護管理方案」經過討論後,市長張溫鷹指示若干細節由建設、環保兩局再行研商協調,於下次會議中提出討論。   建設局所提方案主要內容為:依照權責劃分,中央分向島、綠帶、綠園道清潔維護管理由建設局負責,均發包委由民間園藝公司承攬辦理,該局定期提供承包維護之廠商資料交環保局以免人力資源之雙重浪費。至於重要聯外道路中央分向島清理,每週一至週五由環保局負責清潔維護,週六及週日由承包商負責。   人行道清潔維護除行道樹及植穴週邊由建設局督導承包廠商外,其餘清潔維護由環保局負責。   中央分向島、綠園道市民任意棄置之垃圾廢棄物等由環保局負責清運。   天橋、陸橋及地下道,由於管理單位人力不足,暫由環保局負責清運。   承包商未及時清運垃圾、廢棄物等,由環保局予以舉發並通知主管單位依合約處理。   建設局表示並將對國民公德心之提昇,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發現民眾任意丟棄垃圾、廢棄物者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四千五百元之罰鍰,並鼓勵民眾配合檢舉,鼓勵車輛駕駛人在汽車內設置垃圾容器。   環保局長劉邦裕認為,承包廠商應對環境之維護充分配合,未及時清運者應加強規範,對於重要道路之清潔維護,建議排定優先順序並劃分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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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1998-08-27
  • 點閱次數: 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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