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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研商對策 解決廢棄土傾倒問題

台中市建築廢棄土多在台中縣境內覓地傾倒,但台中縣府頃發函台中市府,除已合法設置之土石堆積場外,為避免外縣市廢棄土造成環境衛生及交通衝擊,防止災害發生,禁止外縣市廢棄土在該縣轄內傾倒,台中市政府工務局頃急函該縣工務局,研商解決對策。 市府工務局長楊瑞昌指出:由於台中縣市毗鄰,台中縣農業區寬廣,因此台中市建築廢棄土多在台中縣轄內覓地傾倒,但市府在核發建築執照時,須提出棄土計畫,並將棄土地點向當地主管單位報請核備,方予發照,填埋完成後並實施完工勘驗,後再核發使用執照。 市府工務局對台中縣府採取以上措施維護環境安全表示贊同,但認為對已申請核備之案件,仍應繼續准予傾倒,以免滋生若干問題。 腽 台中市政府為解決建築廢棄土之去向,除設於同安厝地區之公有民營棄土場尚可繼續使用之外,頃正積極覓致土地籌設第二棄土場之中,另外農業區可設置臨時性之堆置場及碎石加工廠,呼籲建商及民間共同配合。 工務局長楊瑞昌表示:同安厝公設民營之棄土場總容量約五十萬立方公尺,目前尚有可供利用之空間,該局並正積極覓致其他適當地點設置第二棄土場,以解決建築廢棄土之容納。 楊局長並表示:過去在農業區僅低窪地區可申請建築廢棄土之堆積,目前業已放寬,可設置臨時性建築廢棄土堆積場,並可設置臨時性碎石加工廠,台中市屬礫石層地質,設置臨時性碎石加工廠,不僅可擴大資源之利用,而且民間亦有利可圖,他呼籲建築商及土地業主能充分配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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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1999-01-04
  • 點閱次數: 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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