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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路立體停車場將完工 將可顯著改善市區交通

台中市歷時近十年之久的自由路立體停車場第二期工程,將可於本月底前完工,連同早已完成的第一期共有九百廿九個以上的停車位,對改善都市交通具有顯著之效益。 自由路立體停車場土地面積共四、六三四平方公尺,分兩期施工,其中第一期工程土地面積計二、O三四平方公尺,由市府自行施工興建,計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建築,第二期工程係於七十八年第十屆市長任內採多目標使用方案,委由穎記公司投資興建為地下三層、地上十三層建築,除土地面積二、六OO平方公尺部分外,並包括第一期地面層部分亦增建為十三層建築,依照市府與「穎記」契約,原地上建築物之拆遷等,均由「穎記」與住戶自行協商解決,因引起法律訴訟,至民國八十四年始告解決。 市府與穎記對施工部分約定於八十四年七月一日施工,在六百個日曆天內完工,預計完工時間應在八十六年二月,但穎記遲至八十五年始進場施工,致至八十六年二月僅完成至地上五層部分,依照規定應解除契約,但穎記如與第三者合作,可視為契約之延長,但七八三萬元之保證金應予沒收,「穎記」乃與「長霆」公司商妥,由「長霆」與市府簽約,於八十七年二月復工,工程進展極為快速,預定本月底前完工。 自由路立體停車場第二期工程依照市府與業者契約,地下層及地上第六至十一層作為停車使用,十二及十三層為餐廳,其餘作為商場使用,根據原來設計第一期部分為三三六個停車位,第二期不得少於五九三個停車場,以上合計為九二九個停車位,但在實際劃設時,停車位將超過原設計數字,對改善市區交通具有極大之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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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9-01-16
  • 點閱次數: 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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