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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期重劃地主至市府陳情 市長親自受理

台中市十期重劃地主一百多人今(二)日下午至市府陳情降低土地負擔至四三‧二七%,市長張溫鷹親自受理陳情書,並表示將儘量向中央爭取,以符合業主希望,張市長同時也向地主說明市府公平、公開分配土地原則,呼籲地主勿聽信送紅包可分配好地段謠言,以免上當受騙。   台中市第十期重劃區於近日公告,並準備土地分配作業,由於地主總負擔於八十二年時原訂為四三‧二七%,而內政部於事後又規定重劃後地主最低應負擔四五%以上,市府以原業主負擔四三‧二七%分配計劃報省府及中央後,遭中央退回要求依規辦理,經市府積極協調後,以增加一‧六八%負擔提升至四四‧九五%定案,業者約增加負擔五至六億元。   地主於今日陳情中表示,希望不要增加地主負擔仍以四三‧二七%為總負擔 ,並希望河流截流取直後的新生浮覆地回歸地主所有,以減少負擔。   地政科長曾國鈞表示,第十期市地重劃市府約虧損卅五億元,經提高總負擔一‧六八%後,市府仍需由重劃基金內提撥廿九億至十期,市府在合法情形下,必定儘量滿足地主需求,不會計較多負擔六億元經費。   張市長也向地主表示,十期重劃內河流截流取直後的新生浮覆地,現登記為省府新生地開發處所有,半年前曾向新開處提出土地歸屬問題;新生處表示,如土地歸台中市所有,則要求台中市負擔河川整治費,市府衡量輕重認為整治費可能高於土地所得而作罷。另外張市長表示將積極向中央爭取降低地主總負擔外,也以地政科羅嘉賢拒收紅包破格升任股長為例,表示市府員工絕不收取紅包,土地分配採公平公開方式,呼籲地主勿聽信送紅包可分配好地段謠言,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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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9-02-02
  • 點閱次數: 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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