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污水處理廠用電問題,經有關單位會同協商,初步獲得解決 ,但仍有若干困難尚待克服。 污水處理廠依照規定必須在今年年底前完工運作,但若干機電設施依照原設計,須使用六十九千瓦特高壓電力,並須先試行運轉,最少需要三個月時間,試行運轉正常後,開始運作。但特高壓電供電線路原為配合東西快速道路埋設地下 ,如經由烏日九德變電所經復興路至污水處理廠,由於電線尚未設計,電力無法及時供應,如臨時以架空方式輸電供應,由於必須經過私人土地,將遭致強烈反對。 市府、省住都處及台電公司經過協商後,認為可採替代供電方式,暫以一一 .四千瓦高壓電力供應,但仍需由施工單位之省住都處督導「工勤電機顧問公司 」迅速提出申請,預期可在半年內供電,以配合污水處理廠試車,至於六十九千瓦特高壓電力之經地下管線供應,則由台電公司趕辦於八十九年底前完成供電。 關於污水處理廠供電問題,雖經協商可予解決,但據市府了解,污水處理廠多項設施係屬高科技工程,致省住都處採聯合承攬方式招商施工,最近其中一家廠商將因故退出,涉及技術上問題之解決,而其中重要設施之「高壓變電站」迄今尚未施工,為免影響未來之供電試車,市府工務局亟盼省住都處加強輔導,督促高壓變電站早日施工並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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