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配合社會環境發展及業務變遷,在縣市政府組織員額編制尚未鬆綁前,研擬在市府現有員額下自行調整編制,調整後教育局將增設特殊教育課 ,社會局增設婦幼福利課,工務局將建管課分設建照管理課及使用管理課,水利課改設為下水道課,原公用課註銷,建設局增設都市景觀管理課及公用事業管理課,註銷原觀光課。 組織調整後,教育局增設特教課,編制課長一人、課員二人,專責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行政服務工作,以因應特殊教育之需求。社會局增設婦幼福利課,編制課長一人、課員三人,目前社會局僅一名編制內課員,專辦兒童 、婦女福利業務,並兼辦社會救助工作,人力短絀,亟需增加以應實際需要。教育局、社會局增加編制所需人力將由民政局、國宅局、兵役科等現有員額移撥。 工務局現有員額七十人調整後減為六十一人,建管課因業務繁重,將分設為建照管理課及使用管理課,各編制十人。另為因應中市污水下水道環境衛生工程 ,原水利課改設為下水道課,至於水利行政、區域排水、防洪工程則併由土木課及養護課辦理,公用課業務則移撥給建設局。 建設局調整後將由現有廿九人增加為卅八人,將原公用課公園管理業務與農林課綠化業務合併,改設立都市景觀管理課,辦理公園、綠化、園道、河川及道路綠化業務。觀光課與公用課路燈管理業務合併,改設立公用事業管理課,辦理路燈、停車場、游泳池、天然氣及自來水等業務。 市府訂於十月十二日開會研討員額調整案,其他單位如需調整,將在會議中一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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