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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擅自挖掘道路 查獲移送法辦

台中市政府發現有線電視敷設纜線,有未經申請核准擅自挖掘道路情形相當嚴重,本月廿六日起,如查獲上述情形,決即移送法辦,希望一般民眾反映檢舉 ,也呼籲業者對承包廠商加強監督。   主辦單位工務局養護課表示:關於有線電視敷架設纜線,市府已同意可附掛於雨水下水道及路邊側溝,未設排水溝道路可向市府申請於核准後挖掘道路敷設 ,業者應循以上管道辦理,但未經申請核准,擅自挖掘道路之情形仍相當嚴重,例如甫封層完工之忠明路、大和路等多處道路均發現有擅自挖掘情形。   養護課並表示:有線電視敷設纜線經申請核准,即納入「統一挖補」案內辦理,但未經申請核准擅自挖掘部分,大都埋設深度不足,如道路改善、其他管線修護或遷移等工程,施工時極易挖斷纜線引起糾紛並造成損失。   養護課於昨日邀集管線單位協商,決自廿六日起舉凡查獲擅自挖掘道路案件 ,決即以毀損道路罪嫌移送法辦,除加強稽查,希望民眾反映檢舉之外,也呼籲業者加強監督承包廠商,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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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1998-11-26
  • 點閱次數: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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