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八、市府與體委會研商 體育場之歸還事宜

台中市政府今(十六)日上午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台灣體育學院共同研商返還原台灣省立體育場用地及設備事宜,與會人員對用地及設備歸還市政府較無意見,但體委會運動設施處長何雲光希望市政府能同時吸收體育場十七位編制人員,市政府目前無力容納全部人員,為讓協調會能有進展,副市長張景森表示,市府將盡最大誠意及可能性來安置體育場現有員工,但難以保證百分之百的讓所有人都滿意。   體育場現有場長、組長及員工等共十七名,場長為荐任九職等,而市政府教育局參照台灣省各縣市立體育場員額設置基準,規劃的員額編制為五人,其中設荐任六至七等場長一人,委任二至五等幹事三人,一至二等書記一人,所設職等都比體育場現有職等低,要容納體育場現有人員有實際上的困難,市府人事室許貴芳股長表示,市政府目前九職等都是區長、一級主管或技正、專員等,目前實無適當職位安置體育場現有人員,市府的一級單位也已經滿了,無法再成立新的單位。   為使體育場返還議題能順利進行,副市長希望以最大誠意來達成共識,表示將以最大可能性來安置體育場現有員工,另外也提出一個方案請體委會考慮,如果體委會能將現在每年編列維護體育場的經費約一億二千萬元,補助給台中市政府,則市府願意考慮調整組織編制,成立體育專責單位(如體育局),如此即可容納體育場現有人員,但需體委會及台中市政府雙方首長的同意。   原省立台中體育場返還台中市政府案,主要有人員、土地設備及體育學院師生上課等問題需要協調,對後二項問題與會者立場大都一致,體育場用地內有O .六九O六公頃中央所屬土地,市府希望體委會能無償撥用,體委會將報請行政院依相關規定處理,台灣體育學院上課問題,副市長表示歡迎體育學院繼續在台中市發展,體育場收回後將以不影響體院師生上課為原則。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8-16
  • 點閱次數: 1549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