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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中停車場、東光園道違建 定明年二月底前拆除

台中市興中停車場及東光園道亟待開闢,以上違章建築,市府頃定明年二月底前拆除,有關拆除計畫,正由工務局建築管理課擬定之中。   興中停車場位於中區興中街、大誠街及中正路之間,土地面積計一O、八O O平方公尺,開闢為停車場後對台中市都市停車之紓解具有重大意義。早在數年之前市府即有意採多目標使用方案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但當時礙於法令規定,徵收取得土地不得作為多目標使用,乃作為平面停車場使用,現法令業經中央修改 ,徵收取得土地作為原來目的使用滿一年之後,亦得適用多目標使用方案,興中停車場之使用早已屆滿一年。   市府為配合鐵路局「北屯通勤站」(暫定名)設置後交通改善,決拓寬東光園道,目前該園道部分作為道路使用,原寬度為四十公尺,僅開闢廿公尺,計劃拓寬部分為由東光路至建成路段,長度計約二.六公里,土木課長林明熙表示:以上道路未開闢部分土地已徵收取得並發給地價補償,其中民國七十九年以前之老違建已發放救濟金,新興違建依照規定均應強制執行拆除。   根據建築管理課統計,興中停車場違建計七十二戶,東光園道違建數量目前尚在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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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8-12-10
  • 點閱次數: 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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