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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屯活動中心缺失 市府指示追查責任

耗資約一億八千萬元興建的台中市南屯活動中心,屋頂嚴重漏水、冷氣嚴重不足等缺失,市府工務局指示公用課追查責任。   南屯活動中心為地下二層、地上五層建築,總建築面積計一O、四五O平方公尺餘,於八十七年九月由南屯區公所接管,今年三月開始營運,但接管後發現三、四樓空調設備,係採儲水式空調系統設計 ,利用夜間離峰時段製冰九小時後供晝間使用,致儲存冷氣量不足,晝間冷氣僅可供四小時使用,另外三、四樓及採光罩漏水,目前僅能局部開放,須待缺失全部改善後,始能正式開館,南屯區公所已向市府提出詳盡報告。   工務局以南屯活動中心耗資一億八千萬元興建設計,監造施工上有無過失或疏忽,應由公用課查明責任歸屬,作必要之處理,查明責任將發生警惕作用,以免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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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9-10
  • 點閱次數: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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