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在前陸軍戰基處舊址興建之九二一震災災戶臨時住宅,頃決定放寬資格,於十一月一日起至九日止之辦公時間,在各區公所受理申請,並定當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卅分,在南區圖書館地下室舉辦抽籤。 申請資格為台中市災區內自有房屋經專業技師小組鑑定為全倒或半倒不堪使用,並領有證明文件(不含承租戶),皆可申請,受災戶申請人口僅一人者,得自行覓致符合申請資格之單身受災戶,共同申請一戶臨時住宅,如未能覓得共同使用之人,亦得由主辦單位代為組配同性別之申請人共同使用。 在前陸軍戰基處舊址興建之臨時住宅共一一八戶,市府前規定優先分配予人口三人以上之受災戶使用,共有十九戶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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