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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臨時住宅尚有餘額 國宅局初步擬訂原則

台中市在陸軍戰基處舊址興建之臨時住宅,尚有五十戶餘額,國宅局頃初步擬訂處理原則,正簽請市長核示之中。   國宅局表示:連日以來接獲不少受災戶電話,其內容如左:   ─部分在台中市設籍,但在其他縣市購置住宅,因震災倒塌或受損嚴重不堪居住,欲回本籍地借住臨時住宅安定生活。   ─部分居住於危樓兩側之所謂「受驚戶」要求暫時借住,俟危樓處理後再返回原地。   ─部分受災戶住宅正在修繕,要求借住臨時住宅,俟修繕完畢後遷回居住。   局長謝峰雄表示:以上處理原則經市長核定後再公告受理申請。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1-17
  • 點閱次數: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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