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雨、污水下水道工程,營建署補助共二億九千九百萬元,關於第一污水處理廠在年底前運轉,有關各項準備正積極進行之中。 有關污水下水道部分,營建署決補助一八七、二五O、OOO元辦理第一期計畫內未完成之工程,另外補助列入第二期工程之七、八兩期市地重劃區外,污水下水道連絡幹線計一O八、OOO、OOO元,以上工程依限八十九年十二月底前完成。 關於第一污水處理廠部分,改用一一.四KV高壓電取代六九特高壓電,台電公司供電線路已施設完成,市府並在綠川河岸空間美化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綠川截流引水工程,以供應污水處理廠運轉處理污水,至於柳川截流引水工程,市府將促請營建署第二辦公室中工組,迅速發包施工,該項工程已在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工程內,編列預算並經設計完成。 第一污水處理廠電氣工程,因原聯合承攬之兩家公司中一家因故退出,另一未退出公司要求單獨承攬,問題迄未解決,市府要求營建署迅速處理,電氣工程務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以利污水處理廠運轉 。 至於雨水下水道部分,將興建大墩路B幹線、五權西路E幹線及黎明社區下水道,共需經費五百萬元,營建署將負擔其中四分之三,計三百七十五萬元,其餘四分之一由市府自行籌措,計一百廿五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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