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民政局今(二十五)日表示,政府為照顧在九二一震災中受災的原住民,特別辦理「九二一大地震原住民受災戶重建家園特別慰助金」,因山區部落資訊取得較慢,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決定延長申請期限至本(十一)月三十日止,凡原住民設籍於自有的房屋毀損,除政府相關慰助金外,都可再申請特別慰助金,房屋位於台中市等都會區毀損者,除一般性慰助金,全倒可領二十萬元、半倒可領十萬元外,原住民身分者,每戶全倒再補助十五萬元,半倒每戶再補助六萬元特別慰助金。 民政局指出,受理原住民特別慰助金申請時間,原規定至十五日截止,因原住民資訊取得較慢,可能有部分原住民受災戶未辦理申請,因此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已同意延長申請期限,來不及辦理申請的原住民,在十一月底之前都可繼續辦理申請。 民政局也表示,雖然設籍台中市的原住民有三千餘戶,但擁有房屋所有權且設籍者並不多,希望符合資格的受災原住民,趕快到南投縣中興新村原住民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申請,地址在中興新村光明路二十七號,電話:O四九─三五一二O六。 市府強調,夫妻如有一方為非原住民籍,不論房屋所有權屬何方,均必須以具原住民身分之一方申請,但限本人或配偶、子女為所有權人。 另外,為避免就讀高中職以上原住民學生,因九二一地震災害而影響學業,政府也提供急難助學金 ,協助渡過難關。凡居住或設籍在地震災區的高中職以上原住民學生,因地震父母死亡、自有住宅全倒或半倒,都可就近向原住民震災服務站申請,台中市原住民可到仁和路的基督教長老教會申請。 助學金的金額從五千到四萬元不等,申請日期到今(八十八)年十二月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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