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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搭小黃 檳榔香菸抵車資

  10月3日晚間一名男子陳○土(49歲、無業)飲酒完乘坐計程車欲至霧峰找朋友,途中卻叫計程車司機四處繞巡,後來竟指引司機開往大坑山區,司機直覺陳男無意搭載,繞經大坑圓環時於派出所前停靠尋求警方協助,經員警詢問下陳男身上僅211元,根本無力支付計程車車資,協調後司機表示願意讓陳男身上檳榔與香菸抵車資,才結束車資糾紛問題,林姓司機感謝警方的居中協調。


  本月3日晚間22時許,突然一臺計程車疾駛並停放至第五分局東山派出所門口,林姓司機告知值班員警余文勝,車上乘客陳○土從大里市大明路路邊搭乘計程車後,本說要到霧峰找朋友,而後在指引下於臺中市區四處繞巡,大約開了30分鐘車程,車資已跳表到540元,卻又要開至大坑山區,因覺陳男無意搭乘,於車上又談不攏情形下,才經過大坑圓環到派出所請警方協助。


  陳男渾身酒味,講話胡言亂語,對於乘坐計程車目的地ㄧ下說霧峰一下又說去太平,而臺中親戚朋友完全聯絡不上,當警方告知計程車車資540元要求陳男馬上付清給司機時,口袋掏出全部僅211元,及一些證件,外加未開過的一包檳榔與兩包香煙。司機見已無法可施,告知余姓員警:「除了現金211元外,檳榔跟香菸就抵剩下車資,已經折騰一個晚上,實在不想再耗下去,就自認倒楣了。」便不再追究下去。


  陳男告知員警家住太平,多年前與妻子離婚,在臺中沒有親戚朋友,身上現在沒有一分五釐不知如何是好。員警無奈的開車護送其至太平住處,陳男對警方的協助返家感激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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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10-07
  • 點閱次數: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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