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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消費小尖兵『商品標示』體驗營」明(10/19)日舉行

  為讓臺中市國中小學生親身體驗,如何檢視大賣場商品的中文標示,臺中市政府、臺灣消費者協會與臺中市消費者權益促進會,將於明(19)日下午13時30分,在家樂福文心店(南屯區文心路一段521號)2樓舉辦「99年度消費小尖兵『商品標示』體驗營」活動,以落實認知正確的消費觀念。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表示,活動以寓教於樂的方式,由市府商品標示稽查人員及消保志工帶領學生進行商品抽查,檢視商品標示及紀錄。藉由辦理有獎摸彩,鼓勵親子共同參與活動,激發學生興趣參與;機會教育消費者權益保護、認識中文商品標示,確保企業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無安全或衛生之虞。讓參與學生實際填具「商品抽查紀錄單」,記錄商品標示的各項事項,從中學做、深植效益。


  市府期能將消保法所規範的中文商品標示,往下紮根教導國中小學學生,透過賣場的陳列商品,讓參與學生實際接觸及學習正確方法檢視法令規定的商品標示事項,認清商品標示的重要性。並透過新聞媒體宣傳與報導,加強企業經營者對商品或服務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的真實,有效延伸至末端使用消費大眾,提昇消費者對商品的正確判斷與選擇。(10/18*3)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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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10-10-18
  • 點閱次數: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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