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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見警即閃 警方來個甕中抓鱉

  日前16時,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警員廖清貴、白曜嘉於線上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從林新醫院走出時行跡可疑,見警員欲上前盤查之際,立即轉向林新醫院大樓內躲藏,警員直覺有異立即尾隨,經協同林新醫院王姓保全員查看,表示該男子並非院病患及家屬,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男子走進六樓小兒科某病房,警員立即前往埋伏。


  約莫過了30分鐘,可疑人士走出病房後立即遭警方攔查盤查,起初該名男子辯稱自己是該醫院大樓的病人,後來又改稱是病患家屬走錯病房,說話顛三倒四,反反覆覆,經林新醫院調閱病歷資料確認無該名病患,警員機智套出該名可疑男子的年籍資料,經向值班查詢確認該名男子確實為贓物通緝犯,警方便將該名男子帶返所調查。


  警方調查,孫○欣(男,51年次)擁有多項侵占前科,因知道自己遭臺中地方法院通緝在案中,便到處躲藏,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常在各大醫院借用病房的浴室洗澡,利用此方式就有好幾次逃過警方的追緝,這一次恰巧被眼尖的警員踫到,深知難逃法網,只好喬裝成病人逃逸。訊後警方依規定移送臺中地方法院偵辦。


  黎明所副所長呂維帆得知此事後,表示通緝犯為躲避警方查緝,常常在公共場所四處遊蕩,藉機躲在醫院洗澡的嫌犯倒很少見,但極有可能因跑路缺盤纏而順手牽羊,造成住院病患的財物損失。


  呂副所長同時也呼籲,發現可疑人士或遊民,請立即通知警方或,四分局並會加強巡邏,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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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11-02
  • 點閱次數: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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