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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請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為服務前往市內各公墓掃墓民眾,於今(100)年清明節期間(3月26日、27日及4月2日、3日、4日、5日)民眾掃墓祭祖活動,提供相關服務及注意事項如下:

 

  清明節期間大型車輛請避免行駛各公墓週邊道路,並請開車民眾配合當地交通疏導人員指揮,以維整體掃墓車流的順暢。第13公墓於清明節前10日搭設防曬雨棚及祭品供桌約350桌供民眾焚香祭拜使用。

 

  為響應環保,第13公墓及大肚山公墓封閉原有金爐,設置冥紙臨時存放區,改由環保局派專車載運冥紙至本市焚化廠統一集中代燒。掃墓民眾焚燒冥紙務請小心謹慎,清明節當日將派消防車於各公墓巡查,避免民眾因焚燒冥紙不慎造成火災。

 

  第13公墓清明節前後10天、臺中市大肚山公墓清明節前後15天、臺中軍人忠靈祠清明節前20天後10天各納骨堂(塔)開放民眾進塔祭拜親人,惟納骨堂(塔)內禁止焚香,以維公共安全及環境整潔。(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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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發布日期: 2011-03-25
  • 點閱次數: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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