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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建議研擬「登山強制保險制度」 消防局長:可以研議

    臺中市議會今(21)日下午針對101年度消防局預算進行聯席審查,有關「執行火災、山難、水域等災害搶救相關經費」73萬元引發議員熱烈討論,議員認為天下沒有白吃的社會福利,建議消防局應與中央消防署研擬「登山強制保險制度」,如果發生意外,搶救的費用就由保險公司支付,消防局長廖明川表示,議員的建議可以研議。


    消防局101年度歲入預算數2954萬9000元,其中罰款及賠償收入550萬元,規費收入1萬元,財產收入8萬1千元,補助收入2395萬8000元;歲出部分19億195萬7000元,今日下午在議會進行聯席審查,因應日前發生南湖山難事件,消防局編列的「執行火災、山難、水域等災害搶救相關經費」73萬元引發議員熱烈討論。


    陳清龍議員表示,山難救援主要由消防單位處理,消防單位的根本目標是救人,故不考慮山難被救援者的情況背景為何,然而這些社會成本開銷似乎也是「不論如何」由全民買單,從8月份至今,山難事件頻傳,新聞相關報導全臺至少20件。


    陳清龍議員說,「一失足,大家痛」,消防局一年執行災害搶救經費僅73萬元,如果以此次救災經費花費8萬元計算,一年救災不能超過十次,他建議,登山是一個很好的活動,一旦發生山難,消防局動用人力、物力、直升機,這些費用都由全民買單,未來除了強化相關教育外,為了避免浪費社會資源,建議消防局與中央消防署研擬「登山強制保險制度」,以類似機車強制保險的概念,登山前先登記繳保險費,如果發生意外,搶救的費用就由保險公司支付。


    李中議員也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民眾故意颱風天去爬山,颱風警報都發布了通通不看,等到發生事情,我們就該去救他,為什麼不應該向被救援民眾洽取費用,市府可以研擬自治條例給議會審議,反是救災的可以事後再要求民眾付費。


    「我們該去救他,但是被救援民眾應該要付費」,李中議員強調這種觀念不能沒有,否則消防局永遠再幫別人收拾善後,但是還要被罵,天下沒有白吃的社會福利。


    消防局長廖明川表示,議員的建議可以研議,將向中央反應。(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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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發布日期: 2011-11-21
  • 點閱次數: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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