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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關心院際轉診制度 衛生局長,做到民間、119救護車最妥善調配

     市議員黃國書今(30)日在業務質詢舉日前發生診所內醫師打119轉送緊急醫療病患,救護車無法載送的案例詢問消防局,消防局長廖明川指出,依據消防主管的法規,救護車主要負責協助緊急傷病患到院前的病人,但是不包括轉診,轉診屬於醫療體系的權責,這是依「緊急醫療救護法」,消防局與衛生局的權責化分,主要避免救護資源遭濫用。


     黃國書議員表示,「緊急醫療救護法」96年修正,其中第2條所稱緊急醫療救護包括「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大原則同意消防機關與衛生機關在救護時權責應該劃分,病患到院前是消防機關處理,到院後是衛生機關,但是醫生都以救護病患為最高原則,相信診所不會濫用,救人為上,建議消防局應更通人情。


     廖明川局長指出,消防局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衛生署解釋執行,分工是必要的,在轉診部分會再向衛生局請教如何處理,須要消防局處理的地方,一定不會推卸責任。


    衛生局長黃美娜則表示指出,診所到醫院轉診的確有模糊的空間,她可以理解消防局的法定權限,大原則是這樣,但人命關天,衛生局會進一步整合大臺中救護資源,研擬更彈性的作法,達到民間、119救護車最妥善調配。(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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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發布日期: 2011-11-30
  • 點閱次數: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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