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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建議訂立救護SOP系統 胡市長強調同仁盡最大力量照顧市民

    市議員王岳彬今(1)日在市議會顯示一張林小姐臉部受傷照片,他表示救護車到現場後進行傷口清除之後,應該將病患送至醫院進行評估,建議市府消防局儘速訂定救護SOP系統。對此,市長胡志強立即指消防局查明狀況,他強調,不論是消防同仁、警察同仁,甚至所有公務同仁,都要盡最大的力量照顧民眾。


    王議員表示,消防局應該將救護工作排列第一, 522一位林小姐在松竹路與遼寧路口,她騎著摩托車由興安路右轉松竹路,在遼寧路口被一部右轉的機車由左後方撞倒,跌倒滑行5、 6公尺,當時馬上趕到現場,林小姐雙肘、雙膝嚴重挫傷無法行走,但救護人員請她自行就醫,她的左半臉從22日至今日仍然大片淤青。


    他認為,救護車到現場後進行傷口清除之後,應該將病患送至醫院進行評估,他建議市府消防局儘速於一個星期內訂定救護SOP系統。


    胡市長對於議員所指狀況表示抱歉。他強調,不論是消防同仁、警察同仁,甚至所有公務同仁,都要盡最大的力量照顧民眾,必須謹慎、用心,讓市民都有受到關懷感受。


    他指出,假若民眾發生車禍意外,如果扶起來走一走沒事,相信民眾也不願意隨意到醫院,雖然未必所有傷患一律全部送醫,第一線醫護同仁遇到相同狀況,應該先仔細觀察民眾有無腦震盪、骨折狀況。對於外界產生消防局同仁請病患自行救醫說法,胡市長指示消防局查明狀況,並加強訓練相關訓練。


 

    消防局表示,查101年5月22日18時3分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報案指稱於臺中市北屯區遼寧路與松竹路口發生車禍隨即派遣轄區分隊出勤救護,於18時11分救護人員抵達事故現場發現該民眾因車禍造成頭部及肢體多處擦傷,隨即由救護人員依緊急救護流程評估患者生命徵象,並於現場予以患者受傷部位包紮止血等傷口處理。

 

    消防局說,經現場評估患者除頭部及肢體多處擦傷並有頭暈、噁心之現象,為緊急救護辦法第3條規範之緊急傷病患,並徵詢患者送醫之意願後,於18時18分處置後離開事故現場,並於18時26分將傷患送達轄區急救責任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執勤人員並未請傷者自行就醫。(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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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發布日期: 2012-06-01
  • 點閱次數: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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