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四大超商繳納使用牌照稅 免手續費

本(102)年度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款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義務人,均可到統一、全家、來來OK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而且免負擔手續費。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今年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4月1日至4月30日,超商代收稅款服務時間則延長至5月2日午夜12點;5月3日以後須到設有代理公庫的金融機關臨櫃繳納,且會被加徵滯納金。

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此外,逾滯納期仍未繳納稅款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若經查獲,除責令補稅外,還會按應納稅額處1倍的罰鍰。

稅務局呼籲各型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應課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卻尚未接獲繳款書,可洽臺中市地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各分局或監理機關補發。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4/10*15)

聯絡人: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208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3-04-10
  • 點閱次數: 372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