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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起 稅務局擴大網路申報土增稅種類

自明(103)年1月1日起凡是土地交換、合併、共有物分割、記存、社福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判決或和解等案件,都可以憑自然人憑證,在家利用網路,輕鬆完成土地增值稅申報。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前土地增值稅適用網路申報者為一般買賣、贈與案件,但最近財政部已放寬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土地交換、合併、共有物分割、記存、社福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判決或和解等案件,都可以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申報土地增值稅,享受全年24小時不打烊的便利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也提醒,自用住宅用地、農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記存、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稅等案件,應於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5日內,將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以電子檔傳送、郵寄、傳真或逕送稽徵機關審查,自申報日起超過15日未補件者,稽徵機關可以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如果是判決、和解、合併或共有物分割案件,未於前開規定時間內補件者,稽徵機關會逕行註銷申報案件,請民眾注意。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9/24*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何先生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650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3-09-24
  • 點閱次數: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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