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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變造停車單,將移送警察機關究辦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最近發現兩起「路邊停車繳費單」疑似遭變造,造成超商代收短收,但全部逃不過稽查員的「法眼」,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交通局呼籲民眾不要因小失大誤觸法網。


交通局表示,最近稽查員檢核民眾至超商繳費資料時,發現兩起刻意將停車繳費單自第1個繳費金額以下裁掉後,再黏貼於另一空白繳費單上,造成超商實際代收金額與實際應繳金額不符。


交通局表示,路邊收費管理員對停放於本市路邊計時收費停車格位之車輛,一律開立停車繳費單,並依管理員於繳費單上最後簽章之金額繳納,惟近來發現有車主刻意變造停車繳費單,將繳費單第1個繳費金額以下裁掉後,黏貼於另一空白繳費單上,再持單至超商繳費,造成超商代收金額較實際應繳金額短少。


交通局表示,刻意變造停車繳費單,藉以減少應繳停車費之行為,已觸犯刑法之偽照文書罪,一經查獲屬實,除追繳欠繳之停車費外,將依法移送警察機關究辦,交通局呼籲民眾不要因小失大誤觸法網。(1/22*11)

聯絡人: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蕭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08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4-01-22
  • 點閱次數: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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