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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案

臺中市政府提送「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至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分階段核定,於103年7月15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31次會議審議通過共計67案,其中與原公展內容無差異者有18案,將直接製作書、圖報,請內政部核定及發布實施,其餘49案因與原公展內容有差異,將依內政部都委會規定再補辦公開展覽後,報請內政部核定及發布實施。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有關「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先針對未涉及附帶條件,或已完成回饋協商變更案進行審議,其中包括龍井鐵路支線廢除、沙鹿垃圾掩埋場變更為機關及垃圾處理用地、各項事業單位需求用地(如消防、電力、自來水、公園、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增設)等案件,並訂定宗教專用區劃設、未徵收市場用地及殯葬設施專用區之申請變更原則,以利民眾後續辦理申請變更。(7/16*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城鄉科蔡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5210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4-07-16
  • 點閱次數: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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