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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推動高鐵臺中車站門户地區案決心自始至終未變

針對市議員103年10月6日議會質詢時質疑高鐵台中車站門户地區案趕在選舉前,以市長二備金900多萬另行委辦提出,是否有選舉策略考量?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沐局長回應,「高鐵臺中車站門戶地區」案係屬臺中市34項重大建設之一,於95年辦理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時,就以「休閒專用區」提出,期間雖經內政部多次表示擬退回,經市長及市府團隊一再向中央表示開發之決心,請內政部續審,惟內政部仍於102年10月15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13次大會時表示本案審議時間已逾四年而決議退回,請本府俟未來需要,再另案重新循法定程序辦理。

為加速辦理,是以於內政部退回後,都發局即刻簽報胡市長,市長指示本案仍有辦理之必要性,惟因依內政部決議本案必需重新辦理,已超越原契約委辦範圍,且當時103年預算案已定案,為加速趕辦,經考量若擬於103年委辦,採市長第二預備金是最快之方式,爰簽奉市長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10/6*8)

聯絡人:何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4-10-06
  • 點閱次數: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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