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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拆除大安區排水設施之違規建物

臺中市大安區南安段721地號上的排水設施遭建物違規占用,屬於臺中市易淹水點改善案件,市府水利局已於今(103)年9月4日配合市府都市發展局拆除違章建物,拆除後廢棄物已在隔天清除完畢。

市府水利局指出,排水設施位於大安區南安段721地號(南海路11巷1-1號、1號),土地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海路11巷1-1號、1號建物違規占用上開排水設施,地方民眾反映這棟建物存在已久,阻礙此段排水,且排水斷面原高67公分,占用部分為高43公分,河道部分高度限縮為24公分;經調查後發現南海路11巷1-1號的屋主已移居其他縣市,經過當地公所及里長里民同心協力,水利局順利聯絡南海路11巷1-1號及1號兩位屋主並進行溝通,最後順利拆除完成。

近年因氣候變遷,導致強降雨頻率大增,部分排水道因違法建造物縮減通洪斷面,導致溢洪淹水情事,市府水利局基於防汛安全考量,針對妨礙排水嚴重的個案執行強制拆除,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10/15*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水利管理科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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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4-10-15
  • 點閱次數: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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