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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查獲違法屠宰鵝隻全數銷毀 並提供藥物降低清場人員感染風險

市府查獲違法屠宰鵝隻全數銷毀 並提供藥物降低清場人員感染風險
市府查獲違法屠宰鵝隻全數銷毀 並提供藥物降低清場人員感染風險
面對禽流感肆虐,目前雖無禽傳人病例,但臺中市政府仍全力防範,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今(16)日凌晨於烏日區查獲一起違法屠宰案,查獲自行屠宰的鵝隻屠體87隻,內臟15.5公斤,全數沒入銷毀,不會流入市面供人食用;同時,市府也提供抗病毒、克流感等藥物給清場人員,降低感染風險。

動保處指出,依畜牧法第38條規定,違法屠宰行為人可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致危害人體健康而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並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強調,政府執行查緝違法屠宰的決心不變,相關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並呼籲家禽屠宰相關從業人員務必將家禽送往合法屠宰場屠宰,或取得合法禽肉貨源販賣,以免受罰。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目前尚無禽傳人病例,但風險仍在,市府與中區疾管中心持續合作防疫並達成共識,如養禽場發生疫情,執行清場人員後續有發燒或上呼吸道症狀時,將立即給予抗病毒藥物;清場人員如無症狀、但擔心感染,則給予克流感作為暴露後預防性投藥;未來如確實有禽傳人的證據,市府也會實施強制預防性投藥。

另外,徐局長也指出,衛福部立臺中醫院已完成整備,預定下週將再進行演習,屆時他會率領市府衛生局人員參加。(1/16*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動保處動物藥品管理組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3869420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1-16
  • 點閱次數: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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