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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稽查天津路年貨大街 3成商品未明顯標示價格

市府稽查天津路年貨大街 3成商品未明顯標示價格
市府稽查天津路年貨大街 3成商品未明顯標示價格
天津路年貨大街已於上周六登場,臺中市政府與中央相關主管機關今(9)日下午至現場進行第二波聯合稽查,發現3成商品價格標示不明顯,多數熟食業者未採取妥善保存措施等情形,當場要求攤商改善;另有1家攤商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販賣掌心型保健儀;1家販賣無商品安全標章的玩具,消保官當場令其下架,並請年貨大街管理委員會督導,市府之後將持續不定期稽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府法制局消保官與市府經濟發展局、消防局、衛生局、市警局第二分局等機關,今日下午會同中央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前往天津路年貨大街聯合稽查,發現有3成商品未明顯標示價格,多數熟食業者未採取妥善保存措施,避免落塵、飛沫,部分攤商販售的襪子、皮件商品標示不全,均要求業者改善。

另有零星食品業者未標示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部分食品須冷凍或冷藏保存,但業者設備不全,以及有攤商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販賣掌心型保健儀(低波按摩器)醫療器材,1家攤商販賣無商品安全標章的玩具,稽查人員當場請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待改正後才能繼續販售。

稽查人員現場查核28具攤商交易使用的磅秤,以及現場攤商之桶裝瓦斯數量,均符合規定。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天津路年貨大街較繼光街規模更大、攤商更多,違規情形也較多,在商品標示上仍須再加強,尤其散裝食品的資訊與商品標示的說明應完整,至於,販售醫療器材及應施檢驗商品(如玩具、太陽眼鏡),均應事先取得許可或檢驗認證。

陳局長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應檢查商品標示說明,並注意商品安全標章,年貨的製造來源、保存期限、退貨條件等也應詢問清楚,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食品,購買時也可請業者提供購買發票或收據作為佐證。

消保官許乃丹表示,民眾採買時應貨比三家,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均可於上班時間以手機或市話撥打臺中市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如於年貨大街購買商品發生消費爭議,因年貨大街活動時間有期限,請消費者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室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2/9*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謝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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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15-02-09
  • 點閱次數: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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