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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高美濕地請遵守管制規定 違者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遊高美濕地請遵守管制規定      違者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遊高美濕地請遵守管制規定 違者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寒假及過年期間,高美濕地遊客量大增,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呼籲民眾遵守公告管制事項,切勿跨越棧道兩側進入保護核心區及緩衝區,也勿干擾或捕捉招潮蟹、彈塗魚等保護區內的野生動物。

市府農業局表示,高美濕地為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管制區域,農業局於高美解說半島前濕地設置長度691公尺的棲地棧道,在棧道上即可欣賞高美景色,並近距離觀察到豐富的濕地生態;民眾也可循棧道路線行走至棧道末端進入永續利用區進行生態體驗,但切勿跨越棧道兩側進入保護核心區及緩衝區,違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為愛護及尊重生命,也請勿干擾或捕捉招潮蟹、彈塗魚等保護區內的野生動物,也讓高美濕地的生態可以永續發展。

此外,因前往高美濕地人潮及車輛多,為避免交通阻塞,農業局建議民眾可從海口南路進、往北由護岸路出,可將車輛停放於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的大型停車場,或可搭乘178及179號公車至高美濕地,減少塞車及停車之不便。(2/17*13)

聯絡人: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6581940分機303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動物保育
  • 發布日期: 2015-02-17
  • 點閱次數: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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