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都市計畫內之公園用地「公一」位於台三號道路國光路與大里路交叉口,於民國62年劃設,面積5.24公頃,然而因土地徵收費用龐大遲遲未能取得,目前土地多為臨時使用或閒置。此外,大里區公所因921地震受損,結構補強後雖然繼續使用,但現況使用空間不足,因此縣市合併前地方就有遷建的建議。
為解決公園用地取得問題,連同周邊公有土地的開發,都市發展局已於103年12月11日簽訂契約委外辦理「大里都市計畫公園用地(公一)及附近地區開發方式及都市計畫變更規劃案」。
民政局也配合此變更規劃案,於今年6月11日邀集大里區內各行政機關召開「聯合行政中心使用需求機關調查及協商會議」,針對各機關提供的進駐及面積需求,提送都發局納入規劃,後續將配合加速推動聯合行政中心興建。
地政局也自明年起分四年編列約3億431萬元開發預算,等都發局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且預算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將辦理後續重劃作業。
都發局目前正詢問土地所有權人的開發意見,預計8月中旬提出期末報告,今年底前提出規劃成果草案,初步研議以專案變更方式或併入「臺中市轄區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規劃案」辦理,計畫保留部分可建築用地,並規劃公共設施及其他公設用地,以平衡私有地主開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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