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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強稽查幼兒園收費 嚴禁業者變相漲價

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台中市政府推出「托育一條龍」政策,但家長反映有部分幼兒園悄悄漲價,恐抹煞市府政策的用意。為此,市府教育局除已嚴格要求各幼兒園104學年度2至4歲的收費,不得高於前一學年度的收費數額,也進一步採取幼兒園稽查行動,7月底前已完成到園訪視稽查55所,查獲2所收費逾備查數,並依規處罰。未來稽查仍會持續進行,教育局呼籲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倘經查獲調漲屬實,將依規嚴懲。

教育局指出,配合「托育一條龍」政策,教育局已完成全市730所公私立幼兒園收費數額備查作業,全面要求各幼兒園104學年度2至4歲收費不得高於前一學年度經教育局備查的收費數額,再加上到園訪視稽查的配套措施,希望全面管控幼兒園收費秩序,避免變相漲價。

幼兒園業者若以超過教育局備查的數額或項目收費,經教育局查證屬實,除應立即退費外,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對負責人處以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收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截至今年7月底止,教育局到園訪視稽查共計55所,其中有2所收費逾備查數額,已依法裁罰6,000元,並令其退費。

此外,教育局也提醒家長,收費爭議經常源自幼兒園巧立名目額外收費,或未將補助款申領規定詳實告知家長,因此家長在擇定幼兒園後或選擇幼兒園時,務必向園方瞭解收費項目及額度,與幼兒園簽訂書面契約,藉以約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民眾發現幼兒園違規變相漲價,可撥打04-22289111分機54400向市府檢舉。(8/6*11)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40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5-08-06
  • 點閱次數: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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