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統計優化公車實施前5月29日至7月7日與實施後7月8日至8月16日的交通事故,實施前有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件數共220件,實施後183件,減少37件,降低17%。
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優化公車專用道實施之後,慢車道車流單純化,減少機車與汽車、公車間衝突,加上禁止部分路口快車道匯入慢車道等交通工程奏效,因此交通事故顯著減少,這在原規劃中就可預期。
但王局長也強調,雖然交通事故明顯降低,但該局仍會依照這2個月的交通事故分析,檢討哪些地點有改善空間,並會同警察局研擬改善方法。
交通大隊分析表示,優化公車實施前,一般公車並無專用道路,僅能與其他用路人爭道行駛,受限於大客車的視線死角與車體設計,與其他車輛發生事故的機率較高。
優化公車實施後,因為大部分路段有專用道,多數原先行駛於慢車道的公車都移入專用道,把慢車道的空間還給機車族和汽車駕駛,不但降低慢車道壅塞狀況,也讓慢車道汽機車行車更安全,尤其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受傷的機車族,差異性更大。(8/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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