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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道路挖掘與回復品質 中市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自治條例報中央審核

為確保道路回填品質,降低重複挖掘,市府提「台中市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日前經市議會審議通過,未來獲行政院核定後,台中市原市(8)區將自10月起恢復試辦統一挖補工程;原縣(21)區則採免收路修費制度,由管線單位自行辦理「車道修復」制度,將可進一步提升台中市道路品質與用路人行車安全。

建設局指出,以往市府委託管線單位辦理管挖工程,常因挖掘回填不實及重複挖掘,造成路面凹陷、破損而影響行車安全,查驗後高達7成以上不合格;為落實路平,市府將自10月起在台中市原市(8)區恢復代辦統一挖補工程,未來將由建設局道路工程承包廠商負責管溝的挖掘及回填工作,並配合管線單位及承包廠商共同或聯合施工,讓管溝開挖、埋管、回填、夯實及路面修復工作一體完成,確保道路路面品質,並維持民生管線機能需求。

目前未實施統一挖補的台中市原21(縣)區,已採免收路修費制度,由管線單位自行刨除路面修復道路,將原本「蛇狀修復」改為「車道修復」,落實使用者付費,讓路面達到即挖、即填並恢復平整統一權責分工。

為確保道路修復品質,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將邀請專家學者共同修訂施工規範,除提高材料品質及施工檢驗點的查核外,並增列採遠端監控方式,監看瀝青材料及鋪築現場狀況,未來也將義交納入交通疏導人員。(8/28*7)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管線科游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701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5-08-28
  • 點閱次數: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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