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建商因為要興建高層辦公室工程,擔心運送結構體鋼樁進入工地,會毀損中央分隔島上的5棵黃連木樹,於是向市府申請移植;樹木委員即要求建商規畫如何時移樹、如何移植、移到何處、新移植的棲地環境是否合適樹的生長等問題,並經過詳細評估審查,通過後才能移植。
此外,委員會也要求樹木移植一律採永久移植方式,需回植者應新購尺寸相當的移植苗種回,避免樹木反覆被移植造成樹勢衰弱或死亡。
「移樹預審制是六都創舉!」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要移植樹木的例子很多,有些是自費移植,也有市民不想自費,而向建設局申請移植;市府率先建立樹木移植預審制度,只要民眾認為需要移植,必須提出全方位的配套方案和計畫措施,包括原因、內容、移植的新環境評估等,送建設局的「樹木委員會」審查。
此外,除申請自費移植的案件外,市府內移植案件也適用新制度,交給樹木委員會做專業判斷,把移樹的權益,回歸給市民。
黃局長表示,未來建商申請移樹成功,將認養這5棵黃連木樹;移植之後,還會在原地植樹5棵樹,為都市創造更多綠林,並且能將周圍的景觀植栽做進一步的綠美化;「樹木造冊,健檢制度」會為台中市帶來雙贏,他對這樣的政策深具信心。(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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