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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學童攜早餐上學 市府表示將建議學校通盤考量

有關台中市部分學校有疑似禁止學童攜帶早餐上學情事,市府表示未規定學生不得攜帶早餐到校,只是希望小朋友能在家吃完早餐後再到學校,除讓家長確保孩子用餐情形外,也鼓勵家庭成員利用早餐時間增進親子情誼;然而,有禁止規定的學校規範立意雖好,但考慮到家長或學生狀況不同,將建議學校加強溝通,並做通盤考量。

教育局指出,台中市並無相關規定學生不得攜帶早餐到校,只是部分教師可能希望小朋友能夠早睡早起,在家吃完早餐後再到學校,除了可以讓家長確保孩子用餐情形,讓學生有較好的精神學習外,也鼓勵家庭成員利用一起吃早餐時間增進親子情誼。

考量社會多元性,教育局表示,將建議各校考量學生狀況,或制定相關班級規則時,因應家長及學生個別需要適時彈性調整,對於上學前無法進食早餐的學生給予個別關心輔導及協助;另請學校透過班親會、親子座談會或各項會議時宣導,並能與教師、家長及學生妥善溝通,希望學生能在安全與健康環境下學習及成長。(9/5*7)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5-09-05
  • 點閱次數: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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